孕期进行的常规检查项目如下:
1、血常规:了解有无贫血、血小板数目、有无炎症等;
2、尿常规:了解饮食是否足够,是否产生尿酮体等。尤其需要注意是否产生尿蛋白,以防止发生子痫前期或肾脏相关疾病;
3、肝功能、肾功能、血脂检测:查询是否存在肝脏损伤、妊娠期胆汁淤积症等;
4、排畸检查:怀孕12周左右,应当进行NT即胎儿颈后透明带厚度测定。怀孕22-24周,应常规进行排畸系统检查;
5、怀孕24-26周,有高危因素,如糖尿病、孕早期曾患感冒的女性,应当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;
6、怀孕24-28周,应当进行孕妇的妊娠期糖尿病筛查。不存在明显高危因素、不属于高龄孕产妇的女性,应当在怀孕16-20周进行胎儿染色体检查;
7、怀孕30周以及36-37周时,应当再次进行超声检查,明确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等。